广西梧州: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发布:2024-09-03 10:32:26 阅读:22

9月2日,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2024年第一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

收购主体为广西梧州市广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梧州市苍海新城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梧州苍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价格不超过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即土地划拨成本加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房源性质需为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不超过120平方米;房源已取得或年内取得竣工备案证明;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