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违规出租“隔断房”最高罚3万

发布:2024-09-03 09:40:50 阅读:66

近年来,武汉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9月1日起,《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武汉住房租赁市场,保护租户合法权益。

其中,《条例》指出,不允许违规“隔断房”对外出租,规定出租房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或者按照该市有关规定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条例》明确,将违规改建的房间作为最小出租单位出租,或者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的,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武汉外地来汉就业、创业人员多,新就业大学生多,需要发挥好租赁住房的作用。

长江商报记者了解到,《条例》将超大城市住房租赁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旨在着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形成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体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

在租金方面,《条例》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三个月或者单次收取押金超过一个月租金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存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针对不少住房租赁由线下转为线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了一系列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包括加大住房租赁的供给力度,满足租客多样化的租赁需求。同时,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